第15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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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候会觉得,基因真是很神奇的东西。木已成舟之后,徐胜利常常感慨,那些刻在骨子里的信仰与忠诚,是无论如何影响引导,都没法彻底洗刷干净的。 徐氏一家,满门忠烈。 到了徐暮枳这一辈,又怎甘愿随遇而安? 所以慢慢的,徐胜利也渐渐同自己开解。只是每回隔段时间便要亲眼看看徐暮枳,知他平安才肯摆休,哪怕就是一通千里迢迢的视频报备也好。 饭桌上徐新桐和余榆话密,逗得徐胜利乐呵呵地笑。 徐暮枳默不作声地给爷爷盛了一碗汤。放在徐胜利跟前时,徐胜利忽然拍了拍他的手,问他近日工作如何? “挺好的,学了很多。” “那就好,”徐胜利的声音细听仍旧有些虚,他说,“既然决心要入这行,那你就要好好保护自己,知道吗?” “知道。您放心吧。” 徐胜利点点头,也不再多说。 多说也无益,再多的话也在高考那年说了个尽。 余榆举着勺子一口一口地喝着汤,眼珠子却在两人之间转来转去。 那副机灵样,不必多想也知道她定是猜出点什么来。 她不好参与别家家事,只能与徐新桐说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。 徐暮枳下午还要赶回台里,吃完饭后便匆匆离去。 余榆觉得有点可惜,因为她下午通常都有补课班,而今天徐新桐调了时间,正好与她撞在一起,她可以理直气壮地在这里多留片刻。 可偏偏是三点,要是跟着他一起走,会显得过早而名不正言不顺。 着急也无用,只能窝囊又遗憾地目送徐暮枳离开,直到俊挺的背影彻底消失在楼道。 蹭饭快一个月,总共也就见了他一个小时不到。 余榆在心底里叹息,却又无可奈何于他这样风尘仆仆又行色匆匆。 要是能再长大一点就好了。 余榆祈祷时光可以流逝得再快一点,熬到高三毕业,熬到大学自由。那样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站在他身边。 最好这期间他不要有女朋友,但如果有…… 想到这里,余榆呼吸顿了顿。 她想,如果有,也希望徐暮枳不要太喜欢她。 可这真的合理吗? 徐暮枳在感情里并不是那样浮浪不负责任的人。 更何况,等她长大这期间期望他不要谈恋爱的想法,本身就不合理。 余榆缓缓叹出一口气。 徐新桐的数学班和余榆的阅读班都在附近,步行二十来分钟就能到。 两人掐着点出门,撑着太阳伞走在路上闲掰扯。俩姑娘说的话都没什么营养,不是越前龙马,就是年级上又是谁和谁谈了恋爱、女孩与女孩争风吃醋。 余榆不想听那些扯头花的事,她刻意引导,徐新桐便说起了今天小叔突然回家的事情。 原是爷爷昨天半夜空调吹得有些感冒,今天早晨便去了一趟医院。小事一桩,但不知怎的,徐暮枳知道了,请了个假便匆匆往家里赶。 “小叔真是紧张爷爷。” 他这样看重,是早已经将徐爷爷当作了自己的亲爷爷。 余榆思忖着,说完后又突然想起吃饭前两人在楼下的情境,抿了抿嘴,在道德与道理间,选择了徐新桐。 她决定侧面点一下徐新桐:“小叔哪里都好,就是有点严格。他严肃起来,挺吓人的对吗?” 结果徐新桐非但没听懂,甚至开始着急,替自己的小叔解释起来。 “不会不会,小叔人很好的。” 余榆仰头望天。 徐新桐啊…… 徐新桐却生怕她误解小叔,对小叔印象差了,拉着她说什么小叔就是面冷心热,你看院子里这些叔叔阿姨爷爷奶奶,对他风评多好啊;又说小叔其实根本不严肃,私底下性子活络得不行,朋友遍天下哎。 又开始了。 她小叔她小叔她小叔…… 也就是如今余榆存了些小心思,恨不能多听听徐暮枳的事。换作以前,恐怕早就捂着耳朵大声唱着歌逃跑。 但现在,余榆佯装勉强,却竖起耳朵,耐了心听着徐新桐说话。 徐新桐这个“唯小叔是尊”的人,定是绞尽脑汁地同她说起那些徐暮枳的好,像是铁了心要拉着她与自己一起成为徐暮枳身后的小粉丝团。 “我一定要给你说一件事儿!” “我记得他当年刚来我家的时候,有次我被爷爷骂哭,赌气,大冬天的就穿了件单薄睡衣躺在沙发上,冷得瑟瑟发抖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其实我以前也这样,爷爷知道我受不了会自己溜进房间,所以从来不管我,但其实我挺想有个人来哄哄我的,女孩子嘛,总是要被多疼疼的。所以那次,我等了十来分钟,爷爷还是没来。” “是小叔,”徐新桐说,“是他抱了床被子,轻手轻脚地跑过来给我盖上了。” 徐新桐永远记得那天夜里,徐暮枳半蹲在沙发旁,温声对装睡着的她说的话。 他说:“小姑娘家家,气性再大,也别做让自己吃亏的事。「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」,这社会弱rou强食,今后有的是委屈要受,难道都靠伤害自己换取旁人愧疚吗?” 彼时口吻尽是爱护,听得正是委屈凄凉的徐新桐眼眶一热,差点哭出来。从那以后,她就记住了那句话——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 人生在世,好好爱惜自己。 说话间,她们慢慢走到补习班楼下。 周围的学生多了起来,头顶上大大的“领航教育”广告牌悬着,人来又人往。 她要和徐新桐分道扬镳了,两人却还拉着手说不停。 余榆想了想,很认真地道:“桐桐,以前我总觉得你说得浮夸,可如今我明白了……” 心理学上说,青春期是一个自我同一性形成的关键阶段。个体会通过寻找“理想化的自我”投射对象,借以探索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。 这就好像,每个女孩子的青春里,都有过一种“偶像崇拜”。这种倾向很可能就是源于对自我提升的渴望。所以有的女孩子崇拜铁血丹心的军人,有的女孩子则羡慕光芒万丈的骄子。 徐新桐的崇拜幻想是越前龙马。 而余榆也忘了自己是从哪一刻开始确定的。 她的幻想,叫做徐暮枳。 作者有话说: ---------------------- 红包继续~这章20个,应该是都有 第11章 七月末,榆市天空下了一场暴雨。 风雨搅和了一夜,等次早醒过来时,温度却没降半分。 冷空调开着静音,缓缓吹着。余榆意识混沌,在昏暗中翻了个身。没几分钟,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。 她被吵醒,懵神地拿起手机——早上七点。 咚、咚、咚。 咚、咚。 咚、咚、咚、咚。 敲门声不依不饶地响起,颇有些不敲醒里面的人誓不罢休的架势。 余榆实在没了法,只好慢腾腾地起身。 一开门,果然是徐新桐这个江东鼠辈。 大清早扰人好梦,简直罪该万死。 徐新桐站在门口,衣装完整,套了件白里透粉的衬衫裙,见到她,挥动起自己手上刚涂好的指甲油。不知道什么颜色,竟然bulingbuling地闪人眼。 可余榆哪儿有心思欣赏,不待徐新桐开口,扭头就往房间里走。 一边走,一边埋怨:“徐新桐你脑袋有泡,大清早七点就来敲门。” 徐新桐紧跟在她身后,与她一起进了房间。 “鱼鱼鱼鱼鱼鱼——” 鱼什么鱼。 鱼困在床上,闭眼只想睡觉。 “我和爷爷要去桦砚寺,你上次不是也说想拜文殊菩萨么,我就来叫你了。”说着,徐新桐趴在她床沿,屈膝虚跪在地:“你忘啦?” 余榆假寐着,躺得十分平和:“我没忘,而且我还记得,这句话是在期末考试前几天说的,因为担心考不好。” 徐新桐一噎,心虚地努努嘴:“那你去不去嘛……” 一句“不去”正要利落地说出口,便又听徐新桐嘟囔道:“还说小叔开车过去就半个小时,没原来那么折腾累人呢。” 余榆猛地睁开了眼。 “去,怎么不去。” 余榆没有半点停顿地掀开薄被,顺了一把鸡窝般乱糟的发,微笑道:“稍等。” 说完便钻进洗手间。 从里到外将牙刷了个干净彻底,又拿起李书华的洗面奶往脸上搓了半晌,最后左看右看都不满意,又隆重地洗了个头。 高中生洗头最迅速,余榆怕大家久等,一顿猛挠,力保自己没头皮屑。 搞定一切,清清爽爽地走出洗手间已是半个小时后。 余榆回房间换衣服,进了门,却看见徐新桐坐在她书桌前,认真地翻看着一本书。 那本书有些眼熟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