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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汉之庄稼汉 第1131节

    所以轲比能选择了第二条路,那就是拼死一博。

    只要击败冯贼,他不但可以为儿子报仇,同时还可以借此向魏人示好。

    女婿传来了儿子的死讯,让原本仍有几分豪气的轲比能,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几岁。

    在他身上,终于出现了符合他这个年纪的老态。

    他的一个弟弟苴罗侯,前些年被步度根和泄归泥所杀。

    剩下一个弟弟若洛阿六,被汉人骗入军中,估计也没什么好下场。

    儿子普贺于死了,唯一剩下的一个女婿郁筑革建,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。

    轲比能倍觉孤单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白白活了一辈子。

    逼近五原县,轲比能写下“君侯欲与老夫会猎于阴山,亦或欲狩猎于关中?”,叫道:

    “来人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可是有何吩咐?”

    “派人把这信,送至汉人手里。”

    让人把信送出去后,轲比能就这么呆呆地坐着。

   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,头上的一些小辫子,不知什么时候被打散了,有的却又只散了一半。

    有些地方,露出了花白的发根,更显得头发杂乱不堪。

    若不知底细的人,看到的就是一个真正的糟老头,哪还有一点草原霸主的气势?

    轲比能当然知道自己已经老了。

    这还是当时他亲口对冯贼说的。

    谁能料冯贼竟是如此不讲武德,先是骗,再是偷袭……

    轲比能喃喃自语,两眼似乎无神,却又死死地盯着某一处,绝望中带着疯狂。
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一阵急促地脚步声传来:

    “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冯贼……我们派过去的信使,亲眼见到了冯贼!”

    原本身子有些佝偻的轲比能,似乎被触动了某处开关。

    只见他猛地站起来,如同一头在捍卫自己领地的老狮子,散发出惊人的气势。

    “冯贼果真在此?好好好!”轲比能带着恨意,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好字,“他怎么说?”

    “冯贼只让信使带回了一些东西,说是要送给大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快让他进来。”

    信使带回来的东西,是两个比脑袋略大的箱子。

    看到这两个箱子,也不知怎么的,轲比能只觉得胸口似乎被人猛地一击,同时心头如同被撕裂了一般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快,快打开!”

    轲比能只觉得有些眩晕,喘着粗气道。

    箱子被打开了,两颗脑袋出现在轲比能面前,不是普贺于和郁筑革建是谁?

    死死盯着儿子和女婿的头颅,轲比能的眼珠子渐渐变得血红。

    “啊!!!”

    只见他突然狂叫一声,声音里充满了凄厉和疯狂。

    接着状若发狂,拔刀就猛地劈砍下去。

    站在他面前的信使一个躲避不及,当场就砍翻在地。

    剩下的人看到轲比能已经发了疯,不敢出口劝说,免得自己被糊里糊涂地砍死,纷纷夺路逃出汗帐。

    “来人,来人!”

    “出兵!立刻出兵!”

    “我要杀了冯贼,我要亲手杀了他!”

    “我要,我要把他剁成rou酱去喂狗!”

    陷入了半疯狂状态的轲比能,一刻也等不及,领着两万胡骑,向着五原县扑来。

    他发誓,他一定要血屠五原县!

    “君侯,胡骑来了!”

    “嗯,我看到了。”

    西面传来了隐隐的闷雷声,接着就是天边出现长长的黑线。

    黑线渐渐扩大,冯刺史的望远镜里,已经可以看见无数的胡骑正策马而来。

    “轲比能疯了吗?如此不爱惜马力?难道他还以为我会没有防备?”

    看到胡骑的这番模样,冯刺史有些不明所以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的是,当轲比能看到汉军时,血红的眼如同受伤的野兽,马鞭一指对面:

    “有能杀冯贼者,当得继吾之位!”

    “呼呼呼!”

    “杀杀!~”

    鲜卑胡骑喊着古怪的口号,加快了马速。

    冯刺史更觉得古怪了,草原霸主所领的大军就这模样?

    不是说轲比能知道如何利用旗帜金鼓来指挥部众?

    怎么现在看来,就跟那些小部族打架似的,只管乱哄哄地一拥而上?

    和普贺于所领的胡骑比起来,这轲比能的部众似乎差得有些远……

    统领义从军的秃发阗立可没有冯刺史这么多心思,看着对手这般杂乱,他咧嘴一笑:

    “君侯说了,击溃轲比能,功大者,可任由掠夺其族,除马匹与粮草外,剩下的全部归自己所有!”

    “呜呜!”

    周围的义从胡骑都欢呼起来。

    义从军再怎么差,那也是跟凉州正规军比。

    跟着冯郎君那么久,眼力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眼前这支鲜卑胡人,跟那些任由他们捕猎的小部族根本没有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除了人数多一些。

    人数多,就意味着劳力多,就意味着牛羊多,就意味着女子多……

    “击鼓!”

    “咚咚咚!”

    义从胡骑虽然比不过汉军的军阵严整,但却也知道最基本的协同作战。

    前军开始举弓,同时亮起了兵刃,而两翼已经开始绕了出去,围猎开始!

    “兄长,何须这般费事,就这些杂胡,连个阵形都没有,我一个冲锋就能凿穿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闭嘴,今天没你的事,好好看着就行!”

    冯刺史不耐烦地喝道。

    桥山那里和鲜卑胡人起冲突的是义从军,动手屠戮鲜卑胡人的大部分也是义从军。

    回到五原县,和鲜卑人厮杀的,也只能是义从军。

    不让双方结下血海深仇,冯刺史怎么放心下一步行动?

    来势汹汹的鲜卑胡骑,被义从胡骑正面迎上,势头就是一滞!

    马鞍双方基本都是有的,虽然形状有些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但义从胡骑全部安装了马蹬,再加上手里的兵刃远比鲜卑胡骑坚硬锋利。

    只听得“当”地一声,一溜火星闪耀,鲜卑胡骑的锈刀就被崩了一大块。

    这还算是好的。

    那些骨制兵器,有的甚至直接被斩断。

    义从军在马上的动作极为灵活,在双腿控制马速的情况下,侧身接着就是再一劈。

    根本没有办法及时转身的对手,当场就被砍下马去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两翼的义从胡骑开始了骑射sao扰。

    虽然义从胡骑人数比鲜卑胡骑少了一半,但却是很快占了上风。

    战场不断地扩大,越来越多的胡骑开始厮杀到一起。

    “没有一点技术含量。”

    冯刺史用望远镜观看三万人打群架,咕哝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轲比能不过尔尔!”秃发阗立嗤笑。

    打这种乱战,草原部族没一个能比得过义从军。

    他开始把手里的所有胡骑都派了上去。

    虽然义从军占了上风,但对方人数比自己多出一倍。

    想要早点打完,就没办法留余力,而且照眼下这情况看来,也不需要留余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