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迎春 第5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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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... 她花了很长时间复盘今晚和迟肖的谈判,可想来想去,不是她谈判技巧欠佳,也不是她立场不坚定,而是因为,恰到好处的酒精,晚风,音乐,今晚的一切都站在迟肖那一边。 所以她败了。 奚粤戴上耳机,单曲循环,心里反复思忖的是,要不要听迟肖一次?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。 至少当下,她被迟肖“追求”着,是真的,挺快乐的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 第32章 来到大理的第一晚, 奚粤休息得很好。 玛尼客栈的床垫很软,价格不菲,远远超出她对平价民宿床品的认知,后来联想到盛宇其人, 那样精致潮流爱打扮, 个人风格明显, 可能对自家客栈的种种细节也是高标准严要求的。 美中不足, 因为是全木质结构, 隔音很差, 比之前在和顺住时还要更差一些。 奚粤晚上躺在床上,能够清楚听到脑袋顶上,一墙之外, 隔壁房间两个女孩子在聊天, 甚至说话的内容都无比清晰。 她们一开始在聊深夜情感话题,聊公司八卦, 聊身边朋友, 聊男人女人。 聊着聊着,竟然说起了盛宇。 a说,你看到那客栈老板没?打扮挺先锋的, 讲话也好逗,我最烦男的留脏辫儿做美甲,但他还挺有调调的。 b说, 有点太瘦了吧?干干巴巴的呢?哎今晚我看到有个男的往客栈后院走,好像也是在古城开店的, 我觉得那个还挺顺眼。 a说,我知道我知道,我看见了, 是不是穿着件白衣服来着?个高条顺,腿挺长,身材是挺顶的。 b打趣:“你胡说的吧?隔着衣服呢,怎么看得这么细致的?” a说哎呀:“今天下午,旁边那条街一家饭店门口,他帮忙搬东西来着,就瞄了一眼呗......不过话说回来,也不能只看外貌,我前男友那腹肌跟健达巧克力似的,也不耽误他脑袋空空满嘴喷粪......” ...... 后来话题就转走了。 奚粤原本昏昏欲睡,把隔壁聊天当助眠音频,结果越听越精神,使劲儿揪着被子角,困意全飞了。 她满脑袋都是,健达巧克力一样的腹肌,长什么样? 以及,她们提到的白衣男子,大概率是迟肖。 迟肖身材如何来着? 很“顶”? 奚粤忽然脑袋混沌,刚认识迟肖的时候,她是全身上下细细端详过他的,得出的结论是,这人有一副干净端正的好脸蛋,肩宽腿长的好皮囊。可随着时间慢慢流过,她就逐渐忽略掉这些了,又或者说是......习惯了他身上这些外貌特质,就没觉得有多么亮眼了? 奚粤啊奚粤,你这颜控的评判标准还带层层加码,循序渐进拉高的。 这样下去,品味会越发刁钻,越来越难满足的。 奚粤自我腹诽,用手按住脸,强行按住嘴角,然后翻了个身,把被子盖过头顶,狠狠踹了两下床单。 - 第二天一早,是被狗叫声吵醒的。 这里的房间隔不住人声,就更不要说狗狗响亮的嗓门儿了。 奚粤睁开眼睛,首先进入模糊视线的是床脚对着得那面墙上方,一副被框起来的题字,是一句古诗词——酒酣白日暮,走马入红尘。 飘逸笔迹很配这内容,有快意江湖的潇洒。 她洗漱完出门时,隔壁两个女孩子也早早出门了,恰好收拾卫生的阿姨正在隔壁房间敞着门打扫,她也因此看到了隔壁的墙,也有一幅差不多的字,写着的是——天地风尘三尺剑,江湖岁月一篇诗。 这句感觉就更对味儿了。 看来这客栈的细节是真用了心思的。 奚粤想。 沿着拐角楼梯下到一楼,小院子里,昨夜的风悄无声息把细碎桂花瓣吹落,金灿灿铺了一地。 盛宇也已经起了,这里的大家似乎起床都很早。盛宇这会儿正蹲在桂花树下喂小柯基,见奚粤下来,相当热情地打招呼。 “奚粤meimei,早啊!” “早!” 奚粤这才看到盛宇肩膀上还夹着手机。他在打电话。 “快快,正好,她来了,”盛宇把手机点开免提,递到奚粤面前,“我奶奶,正说起你呢,聊两句?” ...... 奚粤赶紧接住。 好久没听盛澜萍的声音,此刻从听筒里传出来,那样熟悉而有亲切感。 奚粤简单汇报了自己的行程,说她前些日子刚去了瑞丽,以及来大理找到玛尼客栈的经过。说这里很好,住得很好,吃得也很好,还很骄傲地告诉盛澜萍,那一罐子酸木瓜没有浪费! 盛澜萍笑说,爱吃她还可以再做,就邮到盛宇这里,反正她和盛宇祖孙俩总是经常快递往来的,奶奶给孙子邮好吃的,孙子给则给不会网购的老人家邮一些日用品。一老一少,互帮互助吧! 晨起的清风格外干净爽利,透着凉意,还有淡淡的桂花甜香。奚粤穿了一件衬衫外套和牛仔裤,完美适配今日温度,昨天绑的拳击辫还没散开,只是一觉起来,比昨天乱了些许。 挂断电话,她蹲下身,继续和盛宇闲聊。 盛宇端着饭盆,里面是蒸制狗狗餐,看上去非常健康。 奚粤拿了个蔬菜rou丸子来喂。 小柯基非常亲热捧场,还往她身边贴了贴。 “能摸吗?”奚粤小心翼翼伸出手。 盛宇说当然可以:“你要是一边摸一边夸他他就更高兴了。” 就这样,奚粤任由小柯基湿润的鼻子触碰她手背,摸摸他小脑袋瓜,再捏捏后脖,想了半天,说了一句:“你可真是一只好身材的小狗。” 盛宇端着空食盆,先是愣,随后大笑:“你这是什么夸奖?他怕是以为你拐弯抹角骂他腿短呢!” 小柯基真像是听懂了一样,汪汪叫了两声,然后一转身,duang地趴下,把圆咕隆咚的屁股朝着奚粤。 不理人了。 奚粤也被逗笑了,问盛宇:“他叫......福儿?” 昨天听盛宇旁边的那个男人这样喊来着。 “阿福,”盛宇说,“我们投票选出来的名字,还有,那个是阿禄。” 奚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院子里还有其他小动物,此刻顺着盛宇手指的方向望过去,吓了一跳。 旁边的那棵树下,分明有一只浑身羽毛的东西,脑袋是乳白色的,身上毛色是花花带斑点的,翅膀和尾部则是明亮的麦秆黄,阳光一照,像是闪着金光。 是......一只鸡.......吗? 奚粤难以置信看着那只母鸡闲庭信步,老神在在地在树下一啄一啄找食儿。 更一言难尽的是,那鸡还穿了尿不湿,两侧的系带绑在翅膀底下。 面对奚粤的震惊,盛宇一摊手,十足坦然:“没办法,总乱拉屎,太臭了,我只能这样了。” 奚粤感觉自己怕不是还没睡醒,努力消化着,问盛宇:“你这里还有别的物种吗?” “当然有了!走,我给你介绍!” 盛宇一打响指,招呼奚粤起来,然后带她走进那间堂屋改造的茶室。 昨晚奚粤没有走进这间屋子,如今进来才看到,里面空间还挺大的,除了容纳一个茶桌,里面还有投影仪和沙发,还有圆形小餐桌和地毯,显然是一个活动区。不仅装饰讲究,显眼位置还摆了一大一小两个鱼缸。 大的鱼缸里面有一只看上去体型硕大,外貌凶悍的龟,盛宇说,这可是鳄龟。 小的鱼缸里则是两条小小巧巧人畜无害小锦鲤。 “阿寿。”盛宇介绍那只鳄龟。 然后把手一抬,两只小锦鲤快乐摆着尾:“阿喜。” 福禄寿喜,齐了。 奚粤愕然,顺着盛宇问:“两只鱼,莫不是双喜?” 盛宇伸出一只手指摇摇:“非也,非也。” 他指向其中一只纯色火红的:“这位是大喜。” 然后再指另外一只花色的:“这位是小喜。” “......” 奚粤难以想象,一家客栈除了营业接待客人,还兼有动物园的功能。 她不敢碰鳄龟的缸,只敢敲敲小锦鲤的玻璃,小喜同志有点没精神,不太理人,大喜同志则很活跃地游了两个来回。 “吃早饭吗?我那还有个厨房。” 奚粤听出来了,盛宇是还想显摆一下厨房,八成也是经过他用心装修设计过的。她不太有胃口,但还是去溜达了一圈,捧了个场。 “别的店就没法这么装了,每个城市气质不一样,比如和顺,走的是自然路线,而且我奶奶不愿意装修,她嫌太吵了。”回到茶室,盛宇邀请奚粤坐下,要给她泡茶,好像大清早上空腹喝茶也没什么了不得,反倒是江湖儿女,雅士风范,“再有就是,大理的客栈都太卷了。” 奚粤问:“除了大理,别的城市也有店吗?” 盛宇说有,丽江还有一家,并且盛情邀请奚粤以后有机会入住。 奚粤接过盛宇夹给她的杯子,握在手心里。 陶杯外表摸着很粗,但沉甸甸的,喝茶很配。 “所以你和迟肖,你们的生意总是往一块儿开?”她问。 盛宇先是不承认:“那是因为我们都把店开在最热闹的地方!卷嘛,那就一起卷。” 然后喝了口茶,敛目说:“我和迟肖就是在大理认识的,我俩年纪没差多少,但我得心服口服叫他一声哥,还有高泉,这些年他们都帮我不少忙。” 奚粤从盛宇口中渐渐理清了人物关系。